财政部10月5日发布修正「菸酒查缉及检举案件处理作业要点」,明确订出数量和罚款,让违规携带菸酒入境旅客受罚更合理化、具公平性,财政部关税总署基隆关提醒,规定自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

依菸酒管理法第45条第4项规定,入境旅客随身携带菸酒超过免税数量,并未向海关申报者,分别按每条卷菸、每磅菸丝、每25支雪茄或每公升酒,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锾,目前规定,年满20岁成年旅客入境,携带免税菸酒的数量为每人酒类1公升,不限瓶数、卷菸200支、雪茄25支或菸丝1磅。

基隆关表示,菸税自2017年调涨后,出现不合理现象,现行违规携带超量香菸的罚锾,比合法进口的卷菸加计各项应课徵的税捐总额还低,为有效遏止入境旅客违规携带超量卷菸,将卷菸罚锾从每条500元提高为1000元。

至于雪茄部分,分为叶卷雪茄菸及非叶卷雪茄菸,非叶卷雪茄菸市价低于叶卷雪茄菸,然而现行规定,携带超过免税数量,每25支雪茄菸处4000元罚锾,造成税负负担不公平现象,为使两者责罚相当,增列非叶卷雪茄菸的裁罚基准为每25支处500元罚锾。

基隆关说,因酒类品项多元,制程不同、市场价格也不同,为符合处罚的比例原则,增列依酒精成分作为裁罚级距,酒精成分超过10%者,每公升处2000元罚锾,酒精成分在10%以下,每公升处500元罚锾。

基隆关提醒,携带超逾免税数量者,务必于入境时至红线台主动向海关申报,若民眾对携带的行李物品有申报疑问,可由红线台通关,或于通关前向海关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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