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人夫提出离婚诉讼,他指控陆籍妻子与他结婚后就借钱买房,钱借到后就一段时间不理他也不来台相聚,直到半年后才来台。但妻子来台仅10多天就花了他10几万,之后又离家,好不容易联络上,妻子竟要求每月要给她5万元才安心来台。苗栗人夫心死提离婚诉讼,大陆人妻没有出庭,苗栗地院法官判离。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苗栗人夫主张,自己与陆籍妻子于2016年12月23日结婚,婚后妻子向他借钱买房,不料,拿到钱后却不理他,半年后才来台湾与他一起生活,但也仅待10几天人就离家,这段时间还花了他10几万元。
人夫向法官表示,妻子离家出走后,他尝试联络对方,但有时找得到人,有时找不到,最后一次联络上,妻子更提出每个月要给她5万元,她才会安心来台的要求;之后妻子搬家,人夫找不到她,双方分居至今,人夫认为妻子行为破坏婚姻,难以继续共同生活,决定离婚。
苗栗地方法院审理时,人妻没到场,也没有提出任何书状作出声明或陈述。法院认同人夫主张,判准离婚。全案仍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