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日前订定「社区监测通报採检及个案处理流程」,其中要求接获通新冠肺炎疫情检验结果前,「留在家中,不可外出」,对此,劳动部近期发QA指出,「隔离事由亦不可归责于雇主,因此并未强制雇主应给付该期间薪资」,对此,劳动部部长许铭春受访时表示,会再与指挥中心讨论给薪、给假相关问题。
劳动部QA提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为避免疫情扩大,并防止病毒传播,要求非隔离(检疫)对象的劳工配合採检措施,于接获检验结果前须留在家中不可外出,其无法出勤期间应如何请假及给薪?」
QA指出,「劳工如因发烧或呼吸道症状就医,经医疗院所评估予以採检者,劳工应配合採检,该期间得依劳工请假规则请普通伤病假」;「如劳工未有症状,系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要求或经医疗院所评估予以採检者,因不可归责于劳工,雇主不得视为旷工、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亦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奬金、解雇或予不利之处分。未出勤期间,因与请假有所区别,建议雇主以「防疫隔离」注记,另因隔离事由亦不可归责于雇主,因此并未强制雇主应给付该期间之薪资,得由劳雇双方自行协商约定。」
许铭春表示,此情况与被居家隔离或居家检疫的「防疫隔离假」的情况是不同,会再与指挥中心讨论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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