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男大生2019年11月约1名女同学小芳(化名)完成体育课作业,2人骑完脚踏车后,小芳索性到他的住所冲澡,没想到他事先将热水器关掉,等到小芳喊没有热水,他就在浴室门口假意要进去查看,遭拒绝后,他竟脱光衣服,用10元硬币转开厕所门锁闯入、猥亵得逞;事后法院1审判刑8个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男子在2019年11月2日透过LINE联络小芳,相约一起完成体育课的作业,2人因此在同月10日早上骑脚踏车从新北市台北大学门口出发,骑单车到桃园市大溪老街,之后再一起搭公车返程;小芳在出发前先将自身行李放置在男子家,结束行程后她返回男子家,欲借用浴室冲澡。
没想到男子为此早已预谋好,他事先将热水器关掉,等到小芳开始冲澡时发现没有热水,因此向外头的男子求助,男子则假意好心地在门外询问,「要不要帮妳看一看」,遭小芳拒绝后,他竟脱光全身衣物,再拿10元硬币转开厕所门锁闯入,他左手抓着莲蓬头,右手抓住小芳肩膀,把身体转正并猥亵得手;小方事后衝出浴室报警。
法院认为,男子为了满足自身欲念,不顾小芳反对进行猥亵,侵害小芳的身体自主权,造成身心伤害;另外,男子虽然在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调查中并没有第一时间坦承犯行,但在检警机关介入调查后即坦承全部犯行,态度尚称良好,因此依强制猥亵罪判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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