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女子因怀疑医师丈夫外遇、指控对方家暴,要求离婚未果,趁丈夫返家午休时,把汽油泼在丈夫身上后纵火,林夫一度命危,稚子也遭烧伤。台北地院审结,依杀人未遂罪判林女8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女向丈夫请求离婚遭拒,心生不满,2018年10月19日上午到北市大同区天水路购买工业酒精及酒精灯,返家后再持宝特瓶到加油站买汽油,当天中午趁丈夫在房间午睡,将汽油洒在丈夫身上,再持酒精灯引燃。
丈夫着火惊醒,赶紧扑灭火势,但已受有脸部、颈部、前胸、双上肢及双下肢深二度及三度烧伤,占总表面积40%,送医时一度病危,所幸急救后保住一命。员警获报到场处理,林女主动自首。
除了丈夫严重烧伤,林女自己的手臂也受波及,当时8个月大的儿子也有烧伤,不过母女均无生命危险。法院审理时,林女辩称她从没想要杀死丈夫,对自己的犯行表示后悔。
北院认为,林女当下可充分预见熟睡的丈夫周遭有许多易燃物,且头、脸等重要部位着火极有可能导致呼吸困难,甚至因火势延烧无法及时反应自救,致命丧火海,却仍泼洒汽油引燃,足认有杀人的不确定故意。
林女虽称自己于青少年时期就因忧郁情绪接受精神科治疗,但北院指出,林女后来并未长期追踪服药,情绪也能维持平稳,标准化智力测验结果全量表分数有106,为中等智能程度,可判断林女犯案时并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情况,因此仅依自首减刑,判林女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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