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多家跨国科技公司的亚洲互联网联盟上个月发信警告香港政府,指称香港提出的《资料保护法》修正案可能迫使谷歌、脸书等网路巨擘终止在香港的服务。因为修订的法案可能因网路用户恶意公开他人资讯,使其公司员工遭受到最高100万港币(合台币364万元)的处罚。
据《德国之声》报导,包括谷歌丶脸书和推特等科技公司在内的亚洲互联网联盟 (Asia Internet Coalition) 发给香港个人资料隐私专员的信中警告,如果香港继续实施修改《资料保护法》的计画,这些公司可能会停止在香港提供服务。
报导称,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今年5月提出了对香港资料保护法的修订建议,称该法需要打击恶意在网上分享他人个资的行为,该建议要求最高处罚100万港币以及最高5年的监禁。
该联盟在信中表示,香港拟议中的修正案内容可能会使这些公司的员工受到严厉制裁,这种针对个人的制裁不符合全球规范和趋势。对科技公司来说,避免这些制裁的唯一办法停止在香港投资和提供服务,如此会剥夺香港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会造成新的贸易壁垒。
亚洲互联网联盟的总经理派恩 (Jeff Paine) 在信中承认,香港计画进行的修正案侧重于个人的安全和个人资料隐私。他写道:“然而,我们希望强调,在网路上恶意分享个人资讯是一个值得严重关注的问题。”
报导说,香港修法的起因是在2019年香港的反送中示威期间,网路上有网民公开香港员警或官员的个人资讯,让员警成为公眾的目标,甚至让其子女与家人遭受到威胁。
亚洲互联网联盟在信中表示,任何反对在网路上恶意分享个人资讯的立法,都必须建立在必要性和相称性的原则之上,因为它可能具有限制自由表达的效果。因此香港政府应该考虑对违法行为进行更明确的界定,双方有必要召开视讯会议讨论这一情况。
报导说,在亚洲互联网联盟发出这封信的同时,越来越多国际公司考虑是否离开香港,转到提供更友好商业环境的城市营运。反资料保护法的修正案将被提交给香港立法会,预计法案将在本立法年度末得到批准,网路科技公司的员工可能因该法而受到牵连。因为一张在公共场合拍摄的不好看的照片,都可能以构成泄漏个人资料为由遭到起,新的法规会使任何使用网路的人都面临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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