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昨日公布《电子支付机构提供税捐稽徵机关与海关身分资料及必要交易纪录管理办法》确认未来财政部要搜集电子支付业者的税务相关资料,要搜集那些资料。
财政部修正预告时所带来的争议,为预告时要搜集消费者的资料,包含姓名、电话以及身分证字号等,甚至引发外界批评,消费者用电支买杯50元的咖啡都可能会被财政部搜集个资。
而修正后,未来仅限搜集电支的特约机构(店家、卖家)的资料。那电支机构要申报什么资料给税务机关?财政部表示,半年累计收款金额超过48万元特约机构的资料包含名称、注册国籍、登记证照或核准设立文件种类、联络号码等。
至于涉及到消费者交易纪录也不会有姓名、电话、消费明细等,消费者只会以「代号」的方式提供支付工具、交易币别和金额等金流资讯,消费者买什么东西并不会被申报。
但是预告时也有民眾担心,累计半年交易金额超过48万元就会被申报资料,许多「纠团」、「团购主」也会被申报。
财政部官员也释疑,就要看团购主是什么样的性质,如果只是纯纠团、没有获利性质,是不会被搜集个资;但是若有实质交易,团购主有收手续费或者赚取差价,就可能会被申报。
电支业者每年要申报2次,分别为当年的8月底和2月申报上半年和前一年下半年的资料。财政部表示,原本预计今年8月31日电支机构首次申报上半年资料,但是考量业者和国税局、财政资讯中心都要缓衝时间,所以延后到12月31日首次申报。
根据统计,包含银行兼营、专营、电票业者和邮局兼营等等共计28家电支机构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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