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人妻控告自己丈夫,不顾她的意愿强行行房,为了不再忍受被强迫发生性关系,便用手机录下7分钟哭喊40次「不要」提告,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人夫确实违反妻子意愿,将他依强制性交罪起诉。

人妻控诉,她的丈夫长期违反她行房意愿,为了自保,就想到用手机录音搜证,丈夫2020年8月底某日凌晨,再度不顾她意愿,强迫发生性关系,无法忍受下用手机录音后,报警提告。

人夫到警局接受调查时坦承,当下确实有听妻子说「不要」,但在检方侦查庭又改口否认,可是人妻当时录下的录音檔,确实有听得到她不断哭喊:「不要」。

检方勘验录音檔发现,人妻在7分钟内共说了40次「不要!」,且事发后还不断哭泣。据人妻透露,之所以拒绝与丈夫行房,是发现丈夫有外遇。

检方认为,录音檔确定人夫违反妻子的意愿,强迫发生性行为,且下体有验出丈夫的DNA,人妻案发后也出现急性压力反应,认为罪证明确,调查后将丈夫依强制性交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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