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台湾进行中的消金业务出售交易案,完全保密近6个月的时间,花旗(台湾)银行董事长莫兆鸿26日傍晚亲自上了视讯会议,首度公开说明和回答媒体的疑虑,花旗(台湾)银行晚间还进一步提供书面资料,详细地记录董事长莫兆鸿在记者会上的说话内容。

花旗台湾进行中的消金业务出售交易案,完全保密近6个月的时间,花旗(台湾)银行董事长莫兆鸿26日傍晚亲自上了视讯会议,首度公开说明和回答媒体的疑虑,花旗(台湾)银行晚间还进一步提供书面资料,详细地记录董事长莫兆鸿在记者会上的说话内容。

此份书面资料提及两部份:一、员工工作权,二、交易案件奖金,分别多达3项和8项。

花旗台湾指出,在员工工作权部份:

1、保密合约所载禁止不当招揽约定,是国际及国内併购交易中常见的条款约定,并非花旗出售案独有之条款。该约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买家透过取得消金业务及/或员工机密资料之便进行挖角,保护本行消金业务人力的完整及稳定,以在完成分割前继续正常运作,并非为限制本行员工转任至任何潜在买家。

2、所以,只要买家并未取得并在招募过程中利用相关的机密资讯挖角,或是员工经过一般管道(例如公开广告或猎头公司独立接触等)谋职,花旗绝对不会阻挡任何同仁至潜在买家或其他公司任职。对于这一点,花旗始终是明确的,也与相关竞标买家再次澄清说明,「花旗一向尊重、且仍会持续尊重同仁的权利及选择。」

3、为避免产生误会,花旗已主动与出售过程中,「第一阶段」未实际取得机密资讯之投标方接触说明,并澄清如果他们依照一般程序决定雇用本行的员工,则不适用禁止不当招揽约定。

在交易案件奖金部份,花旗共说明8点:

1、交易案件奖金是花旗为同仁提供,法定权益之外的额外福利。

2、「交易案件奖金」适用于全体消金同仁,提供同仁在无法转移至最终买家、或无法转任花旗其他职务情况下的额外保障。

3、交易案件奖金并未要求员工放弃任何法律或雇佣契约可领取的退休金或资遣费。

4、员工签署奖金同意书时,本行并未要求员工要同时概括抛弃任何权利。

5、奖金同意书并未禁止员工向外部寻求意见,本行也同意把审阅的期限延长至110年11月30日止

6、因为交易案件奖金纯属花旗银行提供的额外给付,员工现行依法律及雇佣契约应获得的既有权益不受影响,因此本行会请员工另行签署一份免责契约书,作为领取交易案件奖金的条件,员工届时仍有机会审阅该免责同意书。

7、员工有权利选择不签署免责同意书,则放弃领取交易案件奖金。

8、若员工留任至交易完成,但(1)未接获买方提出与员工在本行之职位条件相当的雇佣要约,且(2)员工与本行的雇佣契约,因出售案而经本行以资遣之理由予以终止。除了资遣费之外,本行透过同意书的约定,在符合特定条件时额外发放交易案件奖金给员工。

至于已经登记完成的花旗工会,莫兆鸿表示,希望能够尽快的与工会有第一次的接触对话,「希望这会开启我们未来一个互信有效的合作」,会尽力提供应该的协助让工会的事务可以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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