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议员郑昱芸涉嫌以人头诈领助理费22万余元,被检方羁押以贪污罪嫌起诉后,新竹地院日前判处有期徒刑7年4个月,褫夺公权4年。郑2日在脸书发表声明,指「对有罪判决深感遗憾,必定上诉争取清白」!
郑昱芸声明指出,法院应本于无罪推定之原则、公平法院之立场,依严谨证据法则,就本案详予调查厘清,不应以共同被告充满瑕疵且与客观事实不符之陈述入人于罪。对于有罪判决,本人必定依法上诉,并坚信司法终将还给本人应有的清白。
声明中指对她不实指控的共同被告吴姓、陈姓母子,其供(证)述充满瑕疵,她曾多次请求准予拷贝或检视共同被告侦讯光碟以确认共同被告供(证)述之实性、笔录记载是否相符,法院均未允许,事实调查及程序保障未臻周延、难认公允。
郑昱芸并指自己在过程中一度被羁押禁见140天,不仅使司法天秤倾斜,亦致她身心及声誉造成如同凌迟般痛苦,无论多难,她在此承诺会坚持奋斗到底,除争取清白之外,亦必切实履行,本人应执行之一切职务,不令支持者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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