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今公布,用于治疗皮肤发炎、搔痒的药品「艾若肤乳膏0.1%」因更换制造厂,未对前制造厂生产的产品进行每年1次的监测(安定性试验),无法确保品质无虞,要求1月17日前完成该批药品的回收。该药厂在2019年与原制造厂解约,问题批号产品共卖出逾2万支,若未如期回收,可依《药事法》处以20-500万的罚锾。
「艾若肤乳膏0.1%」许可证持有者为昱任药品有限公司,主成分为Mometasone furoate,用于治疗对类固醇具有感受性的皮肤病所引起的炎性反应及搔痒。此次回收的批号为1811115,目前已卖出逾2万支。
食药署品质监督管理组科长傅淑卿表示,「艾若肤乳膏0.1%」在2019年更换制造厂,前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可能因合约未厘清,而未如期进行1年至少1次的监测,即测试主成分的安定性试验,无法确保品质无虞。
为此,食药署要求业者在1月17日前完成回收。傅淑卿表示,由于市面上同成分、同剂量的药品很多,民眾若需换药,不至于无药可用。若业者未如期回收,即涉违反《药事法》第80条规范,可依第91条处以20-500万的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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