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罗福助炒作桂宏股票被判刑4年确定未到案服刑,2012年台北地检署对他发布通缉,时效至2030年12月;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因认为罗任吉祥公司负责人时财报不实,替投资人提告求偿7203万多元,一审至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都判败诉、罗免赔。
更一审认为吉祥公司的财报确有未揭露4亿多元的房地买卖属罗福助的关系人交易之不实情事,但该买卖确实存在,吉祥公司已于2009年8月17日收足款项,且吉祥公司在买卖隔天于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布该交易讯息,并载明交易金额。
更一审认定,投资人已知悉吉祥公司以4亿8000万元处分房地之事实,2011年6月3日该关系人交易之消息经媒体报导后,吉祥公司之股价为涨跌互见,未有显着波动,难认投资人有金额之损失,投保中心请求罗等人连带给付7203万631元无理由,判决败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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