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基隆市一所高中发生学生251人及教职员工10人陆续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对供餐的团膳公司裁罚6万元,团膳公司不服提告,台北地方法院认定採验学生粪便及午餐餐盒程序上有严重瑕疵,撤销裁罚。可上诉。

台北市卫生局2020年4月29日接获基隆市卫生局通报,指基隆市一所高中师生716人在前一天中午食用团膳公司供应的校园午餐后,共计学生251人及教职员工10人陆续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经基隆市卫生局採检,共计3人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B型。

卫生局依食药署公布「食品中毒病因物质及原因食品判明标准」,判定属细菌性食品中毒事件,台北市卫生局认定团膳公司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裁罚6万元,团膳公司不服提起诉愿被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台北市政府卫生局虽提出疑似食物中毒案件人体检验报告以及食药署检验结果速报单等证据,但採验学生粪便及原告餐盒程序上均有严重瑕疵,不足以证明符合金黄色葡萄球菌之病因物质判明标准,裁罚于法有违,撤销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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