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为提升上市(柜)公司财务资讯揭露之及时性,金管会指出,实收资本额达100亿元之上市柜公司应于今年3月16日前,将110年度自结财务资讯于公开资讯观测站申报,金管会提醒该等公司应及早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依台湾证券交易所及证券柜台买卖中心相关资讯申报规定及其问答集说明,进行提董事会通过等作业,以于期限内完成自结年度财务资讯申报。

另外,金管会提醒实收资本额达20亿元之上市柜公司,也应就提升财务报告编制能力及品质妥为规划,以确保明年能于规定期限内申报111年度自结财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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