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卷入王立强共谍案遭检调以洗钱罪嫌侦办的向心、龚青夫妇,台北地院在今天做出无罪宣判后,合议庭审判长刘慧芬、受命法官彭庆文、陪席法官何孟璁分四点说明夫妇俩获判无罪的理由,指出检方起诉内容及提供的事证,不符合洗钱罪构成要件,不足以证明被告向心夫妇犯罪。

根据当初检方起诉内容,认为向心曾于2015年间与孙天群所经营的幸福新世界公司合作,于向心经营的财富风暴电商网站上贩售销售大陆黄山房产投资讯息,进行非法集资。接着向心故技重施,又与大陆国太公司联手从事非法集资诈骗,而配合国太将大陆地区的非法所得用来购买香港上市公司中国创新公司、中国趋势公司股份,再以投资名义将部分股款回流,将款项匯至台湾购置不动产,避免属不法所得之股款遭大陆或香港查扣,藉此制造断点并洗白。

但合议庭审理后认定,一、向心并无预见幸福新世界关于招揽投资黄山地区房产的销售内容可能涉及非法集资;二、向心亦无从预见国太集团相关公司从事非法集资诈骗,对国太购股资金为犯罪所得不知情,且当时出售中国趋势及中国创新股权,价格为市价无疑;三、向心查无与国太联手将股款洗白后取回不法所得;四、向心将上述售股所得匯至台湾购置不动产,并非避免遭查扣及制造断点,藉此协助国太将股款洗白,因此判决两人无罪。

既然向心夫妇获判无罪,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应撤销限制出境、出海,但北院表示,考量两人等均为香港地区人民,且该案仍于上诉期间尚未确定,仍有必要境管,于是裁定自今日起,继续限制出境、出海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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