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挽救少子化危机,行政院去年「助圆梦、安心生国家跟你一起养」三面向政策,但新制上路近1年,却出现争议。有不少职业妇女发现,在进行试管婴儿疗程时,想要与雇主协商避免夜间工作、或是想要请安胎假时,却被雇主以「妳又还没怀孕」、或需提出怀孕证明等理由拒绝,苦嘆「想怀孕已经那么难了,竟然请假还被刁难」。
行政院去年宣布,「助圆梦、安心生国家跟你一起养」三面向政策,扩大不孕症试管婴儿补助、增加产检次数至14次、放宽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弹性、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再加码、产检假薪资补助等措施。这些对抗少子化的政策也从去年7月1日开始上路,补助上路半年已有超过3万人次接受人工生殖治疗。
晚班柜姐A小姐表示,在扩大补助上路后,便开始试管婴儿疗程。在捱过排卵针、取卵的辛苦歷程,她在准备植入成熟胚胎的前几天,希望与主管协商调整工时,不想再超过晚上10时才下班,担心会不利于胚胎稳定,她却被主管以「妳又还没怀孕、不是劳基法保障的妊娠妇女」为由,拒绝她调整班次。
B小姐也在职场上面临同样的问题,她在成功植入健康的胚胎后的第二周突然发生出血的情况,医师建议她减少活动,让身为外勤人员的她考虑请假在家休养。B小姐说,当她拿出医师开立「因胚胎植入疗程后有出血反应,建议休养」的证明,想请「安胎假」时,雇主仍要求她拿出「妈妈手册」证明怀孕,这让她只好改请病假3天、错失当月的全勤奖金。
依现行劳动法令,对怀孕(妊娠)妇女有安胎休养假、不得夜间工作、可申请改调较为轻易之工作、甚至保障工作权等保护,但对「妊娠」却没有明确定义。接受试管疗程生育的妇女要面临与自然生育截然不同的过程,再加上传统「未满3个月不能说」的习俗,鲜少有妇女会在接受试管疗程后主动告知雇主,所以试管妈妈在被医学认证「怀孕」前,都无法享有法令对母性的保护。
中正大学法律系教授郑津津表示,台湾少子化很严重,国家政策也在鼓励女性生产,甚至扩大补助透过医疗方式来受孕,从这些因素来看,建议「妊娠」应当要从宽解释,特别是在植入胚胎前后,应让母体好好休养、顺利受孕。
郑津津提醒,女性劳工请安胎假时,不需要提出「妈妈手册」,只要医师诊断需安胎休养者,就符合请假的定义。她也呼吁,女性接受人工生殖的过程非常辛苦,企业站在社会责任的立场,也应以友善的角度包容备孕中的女性员工。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