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8日公告使用者付费部分负担调整,并自5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充分落实社会保险公平负担精神并让医疗资源能合理分配,更揭橥了陈时中部长对于增加部分负担-「以强化费用意识、进而优化就医行为、创造医病决策共享」的期许,再向前迈进一大步。

健保署李伯璋署长表示,改革要从大结构面讨论,不能丧失社会保险精神,这次部分负担改革,重大伤病、中低收入户等弱势族群的负担也纳入考量。此次调整主要目的不是弥补健保财务的缺口,而是透过小幅度调整使用者付费部分负担来控制不必要医疗支出,让民眾就医时亦能负起一部分责任,当部分负担从0元变成要付一点点钱时,有助于更珍惜有限的健保资源,并藉以落实分级医疗及转诊,让大型医院回归照顾急重难罕的角色,对于身强体壮较少利用医疗资源的年轻世代,也不会增加经济负担。

调整内容包括,门诊药品、检验及检查及急诊部分负担,推估计收金额近百亿元。门诊药品部分负担,医学中心或区域医院收取药品部分负担20%,最多收300元,地区医院及基层诊所维持现行收取方式,药费100元以下免收取药品部分负担,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200元。另持慢性病连续病处方笺第1次调剂比照一般药品处方笺需收取药品部分负担,但第2 次以后调剂维持免收,影响人数约896万人。

门诊检验、检查部分负担,经转诊至医学中心或区域医院收取10%部分负担,前者最多收200元,后者最多收150元,但未经转诊至该二类医院,将收取20%的部分负担,前者最多收400元,后者最多收300元。地区医院500元以下免收,501元以上收取10%,最多收100元。西医基层诊所、牙医及中医之检验、检查费用1,000元以下,免收部分负担,1,001元以上收100元,影响人数约981万人。

在急诊部分负担方面,在医学中心或区域医院,调降急诊检伤分类「第1-2级」部分负担,从450元分别调降为300元、200元,「第3级」维持550元、300元,「第4-5级」从550元调高为800元、600元,影响人数约117万人。

李伯璋强调,本次部分负担调整,5成民眾不受影响,4成民眾每日负担不到4 元,对于法定免部分负担的民眾如重大伤病、分娩、山地离岛地区就医,以及有其他单位补助的低收入户、荣民等,均不受影响。另对于经济弱势族群如中低收入户或无力缴纳健保费民眾之配套保障措施,健保署提供分期缴纳、纾困贷款、并扩大推动爱心捐款专案予以协助补助其经转诊的门诊药品及门诊检验检查部分负担费用,符合资格的民眾,得检具证明文件及医疗费用收据,向健保署各分区业务组申请。

对于已先收取检验、检查之部分负担费用,民眾因故未执行而衍生部分负担退费需求,为免增加医疗院所退费之行政负担,健保署研议由各分区业务组办理受理退费申请,目前已规划相关退费处理流程及原则,包括建置退费金额之查询管道(如健保快易通app及健保资讯网服务系统等)及多元支付方式之便民作业。这次使用者付费部分负担调整,对台湾医疗改革是十分关键的时刻,健保署在这段期间非常感谢各界的关心、支持及建议,也期盼在尊重医疗专业的前提下,医界与民眾共同改变不必要的就医行为,并把医疗资源妥善重分配给医疗人员与新药新科技,这样才是全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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