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统府发言人丁允恭担任高雄市新闻局长时,与女记者在办公室发生3次性行为,又在脸书公开与她的合照,惩戒法院一审痛批他放荡不检且有失谨慎,将他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上诉后,目前二审审理中,司改会及台湾防暴联盟等声请参加诉讼,遭驳回。

司改会等团体,以司法机关对有关妇女权利的诉讼,应鼓励并允许非政府组织与人权机构提出诉状和参加诉讼等理由,声请参加诉讼,但惩戒法院认为丁的判决结果,与司改会等等权利或法律上利益都无影响,亦无受损害之虞,其等声请参加诉讼与法不合不应准许。

丁允恭2013年10月与严女订婚,他因职务之故认识记者Y女,2014年11月间,他与对方交往后,在新闻局长办公室与Y女发生性行为3次,在职务宿舍发生性行为1次,Y女并曾堕胎2次。

2017年2月间,Y女因北上工作与另名男子结识并交往,女方想要与丁分手,但丁为了挽回Y女,竟在脸书上传他与Y女的亲密合照,虽然10分钟后即下架,但已遭人截图,媒体圈许多人都因此知道丁与Y女交往过。

Y女担心丁再流出其他私密照,曾要求对方删除,丁的行为造成Y女后续工作上的困扰,经监察院弹劾后,惩戒法院第一审审结认定,丁行为放荡轻率,破坏公务员形象甚鉅,但考量他坦承其事并有悔意,判决撤职停用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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