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27日裁定,累犯须由检察官负举证责任,检改团体「剑青检改」28日批评大法庭勿胡乱下指导棋,自行造法,最高法院回应,累犯废除声浪从未间断,应由主管刑法修正之权责机关妥为因应,对剑青检改的声明深感不妥与遗憾。但剑青检改晚间再呛最高法院心态傲慢,令人作噁,对最高法院已经心死,毫无期待。

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27日裁定,累犯须由检察官负举证责任,此裁定在检察官、法官内部论坛上炸锅,批评不断,剑青检改」28日声明,指大法庭应光明磊落提出正确解方,勿胡乱下指导棋,自行造法,徒增基层司法人员工作负担,更无助于实现正义。

最高法院回应,大法庭裁定意旨指明,所谓检察官应就被告构成累犯事实「具体指出证明方法」,系指检察官应于法院调查证据时,「提出」足以证明被告构成累犯事实之前案徒刑执行完毕资料,倘若检察官未「提出」足以证明被告构成累犯事实之前案徒刑执行完毕资料,即属未经举证,法院自无从为补充性调查,如检察官单纯以声请函查证据之方式规避其「提出」前揭相关执行资料之责任,自非法之所许,法院予以驳回,并无调查职责未尽之违法可言。

最高法院并指剑青检改声明与事实不符,强调累犯为主观主义的产物,包括法官在内之各界就刑法累犯规定应予废除之声浪从未间断,理应由主管刑法修正之权责机关妥为因应。

对此,剑青检改晚间回应,最高法院对于剑青检改所有指正意见,均无法回应,尤其对于增加基层司法人员工作调查之无谓负担、为何前科表无证据能力等等,均一概迴避,显见毫无反省能力。现在甚至更变本加厉,坚持连检察官声请函调资料也不准,要求法院直接驳回,更指责剑青检改流于情绪,痛批司法高官傲慢心态若此,令人作噁。剑青检改对于最高法院已经心死,毫无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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