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谢姓股民今年2月委托券商买卖股票,成交金额高达2733万余元,却未在期限内给付交割款,经查后,竟发现谢男户头内只剩下5元,构成违约交割,且多次通知都置之不理,遭券商求偿亏损及违约金。士林地院审理后,判谢男须赔偿券商亏损及违约金共33万余元。

判决内容指出,谢男在2月初开户两周后,同月的16日陆续买进兴农、泰谷、福裕等股票,却未在原定18日付交割款292万余元,且券商还发现,谢男的户头交割款只剩5元,因此券商只能帮忙收烂摊子,替谢男代办交割,合计违约成交金额为2733万余元,但仍亏损16万余元。

券商依规定向证交所、柜买中心通报违约交割情形,期间不仅以书面通知,甚至还有营业员亲访谢男通讯处和户籍地催讨,不过都吃闭门羹,故一状告上法院,向谢男求偿16万余元的亏损,以及违约成交金额2733万余元的7%违约金,即191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定券商有权求偿,判处谢男须赔偿券商亏损及违约金共33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消息曝光后,掀起网友热烈讨论,「真的是完全摆烂欸,直接不理券商又不出庭」、「笑死5元买股,天才」、「这根本就不想还的」、「是以为买股票买房子不用钱啊」、「少年股神,哈哈哈」、「看来信用惨了」、「很惨」、「2月开户,2月就爆开,太惨了吧」、「就赌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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