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党产会公布调查报告指出,救国团在1993年累积高达41亿元财产,对此,救国团表示,救国团成立时,所有规章、人事均由行政院研订、派任,隶属国防部,并排除与国民党的关系,当然不是国民党附随组织,既不是附随组织本不应受党产条例及党产会规范。
救国团指出,党产会所称的资产应包括负债;所称现金及存款应包括特定用途基金,如急难救助基金、助学贷款基金、互助基金、员工退休基金等,以及依人团法提拨的准备基金。扣除后,所剩不多,加上近三年受疫情严重打击,真正能用于修缮、投资运动中心、购置办公场所,已捉襟见肘。
救国团强调,这些现金再被党产会没收,将影响救国团的生存;党产会所称的41亿,如扣除以上不能动用的基金及过去应政府要求兴建在政府土地上而又无法出售的活动中心不动产,实际上救国团能动用的资金非常有限。
救国团表示,寒暑期青年育乐自强活动及青年服务工作,是依中国国民党指示,执行防制「台独」活动措施、海外对匪斗争工作,具有政治目的。事实上反共反独是当时的国策,宣扬国策是当时每个人的责任,但救国团活动中并不以此为重点,只要问问参加过救国团活动的人,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肯定救国团活动的价值,及对他们的助益。
救国团表示,自始至终都是应政府需求,为减轻政府负担而努力,如活动中心是政府要求救国团兴建的,又如「张老师」是为减轻社会大眾心理压力而创办的,再如社团班队是为提升社会大眾生活品质而开设的,更不用说自强活动是为广大青年的休閒而开办的。
救国团强调,这些工作都是对青年,对社会大眾有益的,不能因为当时是威权体制,就一昧否定、诬蔑。
党产会又称,各级政府均配合救国团办理各项活动,并持续给予补助。其实不是政府配合救国团,而是救国团配合政府。
另外,救国团合法领取补助应属正当,这些补助不是补助给救国团员工,而是补助救国团受政府委托所办理的各项活动,受益者是参加这些活动的青年人。
救国团呼吁党产会,值此两岸紧张时刻,应团结一致对外,唯有和解才能共生,唯有不纠缠于过去与现在,才能携手走向未来,这是转型正义的真谛。救国团愿意诚心的检视自己财产的归属,并与政府合作共同促进台湾社会的民主、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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