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大法庭日前针对累犯的裁定,引发基层法官与检察团体「剑青检改」炮轰,就连知名的法律学者林钰雄都忍不住在媒体上撰文,批评「累犯之乱」,堪称是我国大法庭新制施行以来最「走钟」的裁定,其争议从逾越权限、破坏权力分立、扭曲大法庭新制,甚至违背法官伦理及司法行政指导审判问题。
林钰雄指出,基层与剑青检改对这次最高法院大法庭的累犯裁定(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660号裁定)最不满的事项,是裁定主文仅表示检察官应就累犯主张并负实质举证责任,但理由却「加码」表示:不准使用被告「前科表」作为认定累犯之依据;在被各界质疑后,最高法院又发布新闻稿,「再加码」指出:检察官不得声请法院函查累犯前科证据,若声请则法院应予驳回。
他认为,依照大法庭新制及《法院组织法》第51-1条以下的明文规定,仅该裁定检察官应就累犯主张并负实质举证责任的法律见解,对提案庭有拘束效力。至于最高法院「加码」说明,「前科表」不得作为认定累犯依据;以及回应剑青检改「再加码」说明,不准检察官声请函查,否则一律驳回,皆无任何拘束效力。
他认为,「累犯之乱」基层院检切勿盲从,否则大法庭反而将被误解、滥用权力成一个颠覆审判独立的制度。一个简简单单法律提案,怎么会闹出这么大的「累犯之乱」,这才是更该思考的司法大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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