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工务局公灯处处长陈荣兴、花卉试验中心主任宋馥华,明知阳明山国际大旅馆停车场违法占用公有地,事后虽腾空返还市府,公灯处已设围篱,宋竟派员拆除围篱让业者使用,图利业者90万补偿费,另公灯处技工张家豪、黄铭鸿则勾结厂商收贿,涉嫌、图利贪污。台北地检署11日起诉陈荣兴、宋馥华等11名官商。
被起诉的被告包括宋馥华、张家豪、黄铭鸿、绍益科技实际负责人林良益、景业水电工程负责人余志文、盛资机电负责人杨逢隆及路灯买卖及施作的仲介陈纪全等人。
检廉获报,阳明山国际大旅馆因违法占用公有地当作停车场,须支付补偿费130万元,但依照公灯处规定,若业者限期内返还,可减收补偿费,业者事后依规定缴清减免的40万元补偿费后,公灯处已设围篱,但业者却仍继续占用。
2020年1月间,宋馥华明知旅馆业者仍继续占用停车土地,却仍不作为,甚至宋男还派员拆除围篱,涉嫌图利业者补偿费90万元。
另外,公灯处技工张家豪及黄铭鸿2人负责路灯会勘、施工及发包採购业务,却涉嫌于2019年间协助4家业者较易施工及利润高的品项施作,4家业者先后分别交付贿赂及提供饮宴招待,涉嫌行、收贿。另业者林良益还因公司验资不实,涉嫌违反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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