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顾及大眾安全,计程车、游览车、货运3类职业驾驶人应否实施强制採尿验毒未有定论,监察院交通及採购委员会、司法及狱政委员会联席会议于今(14日)通过监委王美玉所提调查报告,决议函请行政院督促交通部与法务部等权责机关,研议本于行政权责妥处。

王美玉表示,根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33条第1项规定,主管机关对于所属或监督之特定人员于必要时得强制採尿验毒,有防制毒品泛滥、维护公共安全之重大公益目的,交通主管机关基于毒品条例授权规定,对于应纳入採验之陆运特定人员范围,有一定决定空间。

有鑑于毒驾对于公共交通安全之危害甚鉅,宜请交通部就审计部所提「计程车、游览车、货运三业」等职业驾驶人,持续搜集分析毒驾肇事相关风险统计数据,评估政策所欲达成之目标、採验必要性及执行可行性等各项因素后,本于行政权责决定是否纳入强制採尿验毒规范。

王美玉表示,交通部、内政部警政署分别提供「计程车、游览车及货运三业等职业驾驶人因毒驾肇事遭交通监理机关裁罚人数」、「警察机关查获施用或持有毒品嫌疑人为职业驾驶人」等统计资料,相关数据虽然显示,这3类职业驾驶人确实有毒驾肇事风险。

但依据交通部说明,如果将这3类职业驾驶人均纳入尿液採检,依现行「陆运特定人员尿液採验实施要点」规定之「每人每年至少抽检1次」抽检率办理,每年须採检20万2097人,现有检验机构的採检量能明显不足,此外,业者规模大小不一,如委由业者办理尿液检验实有窒碍,公路主管机关人力亦难以负荷尿检业务。

王美玉说,审酌主管机关交通部基于《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33条第2项授权规定,对于应纳入採验之陆运特定人员范围,本有一定之决定空间,且不能忽略执行可行性及执行成本,请交通部评估所欲达成之政策目标、採验必要性、执行可行性等各项因素后,本于行政权责决定是否纳入及何时纳入强制採尿验毒规范。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保护自己、远离毒品!

★保护自己、远离毒品 中时新闻网与你一起拒绝毒害!

#毒驾 #採验 #计程车 #游览车 #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