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周姓男子涉嫌性侵女子,检方起诉后、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期间周男逃亡遭通缉,经计算他依旧法追诉权时效,加上通缉而停止之5年期间,他的犯行到今年2年15月因满25年,追诉权已完成,法官不经言词辩论判决免诉。

检方起诉指控,周男在1996年8月12日凌晨1点许,在台北一家撞球场内,殴打一名女子,并强迫在场之陈姓民眾殴打她,致她右脸擦伤、左侧头皮下瘀肿、嘴唇瘀擦伤、右肘及左肘瘀伤、背部多处瘀肿。

周男殴打被害女子后犹未罢手,更强押她到宾馆房内,以暴力性侵她得逞,之后她乘周男熟睡之际逃出,向其撞球店店长求救而脱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义分局将周男逮获,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通缉 #25年 #免诉 #殴打 #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