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保母证照的曾姓女子,去年与许姓丈夫一起将5岁大的苏姓女童凌虐,折磨成重度身心障碍患者,一审依共同犯妨害幼童发育致重伤害罪将曾女及许男各判刑9年、8年,并判赔2396万元,二审高院辩论终结,许男有匯3万元要赔偿,但遭苏母的律师痛批,审判长谕知7月28日宣判。
曾女从去年2月1日起, 受雇全日照顾许姓女子的5岁多女儿苏姓女童,但曾女多次对苏姓女童猛力拉扯其头髮、抓其双脚使其倒立后摇晃、殴打其脸颊、以不求人殴打其身体、拗折其手、喝令其趴在地上舔地板上秽物、喝令其快速上跳、长时间令其挨饿。
许男则猛力拉扯苏童的头髮、以脚踢踹其身体、抓其双脚使其倒立后摇晃及旋转、殴打,以整卷垃圾袋及装满水之宝特瓶丢砸其身体、喝令其快速上跳,及于苏挣扎逃脱时,由曾女按住苏之膝盖关节,让许男殴打苏童。
苏姓女童长期被凌虐,去年3月5日口吐白沫不支倒地,经送医救治后诊断受有头部、双耳、双侧胸壁、双侧腹壁及头部钝伤等伤害,其脑部伤害部分,已导致水脑症及意识改变,而属于重大难治之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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