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会改制释宪案」部分,农田水利会改制为公务机关,包括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费鸿泰等38人认为农田水利会改制有违宪之虞,声请释宪,宪法法庭于5月24日进行言词辩论,辩论终结。
本件缘于,立法院于民国109年7月间三读通过农田水利法,并于同年10月1日施行,全国17个农田水利会纳入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田水利署成为17个管理处;农田水利会资产及负债,依法由国家概括承受。费鸿泰等人认为农田水利法部分条文有违宪之虞,向大法官声请释宪。
「健保资料库释宪案」部分,则是因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蔡季勋等人于101年间以存证信函向卫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表达,拒绝健保署将他们的个人全民健康保险资料释出给第三者,用于健保相关业务以外之目的。
健保署回函表示,健保资料库对外提供利用时,均依行为时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办理,并有严格的资料管理措施,以保障研究资料被合法合理使用。
蔡季勋等人提起诉愿遭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败诉确定。蔡季勋等人认为,个人资料保护法第6条等有违宪之虞,向大法官声请释宪。宪法法庭4月26日进行言词辩论,辩论终结。(编辑:方沛清)11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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