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养殖业者黄姓男子为了节省电费支出,竟然于去年4月破坏台电公司的电表,共诈得14万余度电,少缴电费60万余元新台币。桥头地院审理后依诈欺得利罪,处拘役50天。黄男因为偿还60万余元电费给台电,获判缓刑两年。

黄姓男子于去年4月中旬起,为了节省电费,竟然破坏台电装在鱼塭旁的电表,导致电表无法正确计量,也使台电公司人员于抄表计费时陷于错误。直到去年10月13日,台电人员发现异样,总计黄男共偷得14万1885度,也少缴了60万1860元。

台电获知后报警处理。黄男在接受警方侦讯时坦承犯行,且黄男已经与台电公司达成和解,并将60万余元全数赔偿给台电,法官因此判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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