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货运集团司机许志嘉指出,一天工时时常超过12小时,到了客户端也必须自己动手开堆高机、接配管线,负担这些繁重又具专业性,但事业单位却不断压榨,他描述,常常凌晨天还没亮就出发,但是回到家已经超过晚餐时间,等于超过12小时至20小时的工时,离职计算后才发现公司长期苛扣加班费、光他一人就遭苛扣近百万元,今天赴劳动部陈情,希望加强把关货运业条件。
许志嘉指出,计算加班费的时候,仅以劳保最高级距4万5800计算,而司机的薪资包含不竞业奖金、安全驾驶奖金、久任奖金……等经常性给予,加计后计算加班费的基础应超过5万元,公司却吃掉中间的加班费差额,而业者也声称工作规则已规定司机每日必须自行安排2.5小时的休息时间,因此每日扣除许志嘉2.5小时的加班费,以这两大贱招苛扣司机加班费,光他一个人的数字就遭苛扣近百万元。
台湾汽车货运暨仓储业产业工会强调,这两大贱招在货运产业中更是常态,公司不愿依法给付加班费,已让全台大量货运司机权益受损,更让资方减少许多加班的成本,超时状况更加肆无忌惮。
劳动部表示,汽车货运业疲劳驾驶涉及公共安全,劳动部每年均已规划办理劳动条件专案检查,并配合交通部公路总局办理例行稽查,并列为平时重点检查对象,责请各地方政府于规划一般检查时优先选列,针对工会所提出名单,其中已有部分列入今年度专案检查规划,劳动部将特别进行瞭解,如果有明确个案提出,劳动部亦可函请地方政府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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