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8日49岁胡姓男子涉嫌前往台南市善化区73岁李姓伯母的住处,持刀猛砍李妇的头、颈及右手5处,导致对方血流如注当场死亡。检方依杀人罪嫌起诉后,今天台南地院开准备庭时,胡男虽坦承杀人,但仍坚称砍杀的是复制人,还要求法官调查死者的指纹是不是人类指纹。被告辩护律师要求精神鑑定,法官裁示候核办。
庭讯时,法官询问是否承认检方的起诉事实及杀人罪名?胡男虽答说「承认」,但却表示,复制人不是人,他杀的不是人,而是复制人;还说,刀子不是他买的,是在家里拿的。法官问他当时有无施用毒品?被告说「没有」;有无证据可佐证?胡男则摇头。
被告还告诉法官,李妇住在他的老家,老家附近住的都是复制人,老家地下室住的也都是复制人;还说,许多复制人都要谋害他,他是特地去找李妇,「复制人一定要让它死」;并要求法官调查死者的指纹是不是人类指纹?法官进一步询问为何要调查指纹时,胡男则回答,「没有指纹,哪是人类?」
被告的辩护律师当庭要求送请精神鑑定,以厘清被告是否有刑法第19条行为时有精神障碍或智识欠缺,无法辨识其行为能力而不罚,或减轻其刑的事由;对此,法官裁示候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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