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事业单位办理职业灾害预防并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针对雇用50人以上的事业单位,职灾保险费率採实绩费率制,并以近3年职业灾害保险给付总及职业安全卫生办理情况计算,据劳保局统计,有84家事业单位职业灾害费率遭加徵50%,最高上看0.69%。
依「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规定,明年度适用实绩费率对象为雇用员工人数达50人以上的投保单位,其行业别灾害费率增减值,依各适用单位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共3年的职业灾害保险给付总额占应缴职业灾害保险费总额比率及职业安全卫生办理情形。
劳保局纳保组副组长吴依婷表示,明年度适用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实绩费率之投保单位共1万9259家,较去年增加6456家,主要是灾保法下修实绩费率适用员工人数从70人下修至50人,其中减收者计1万4210家、加收者计3377家、维持原行业别灾害费率者计1672家,2023年不再适用者计143家。
吴依婷提及,职业灾害保险给付总额占应缴职业灾害保险费总额比率可加减徵30%及职业安全卫生办理情形则可加减徵20%,意谓最高可加减徵50%,其有84家业者中遭加徵至50%,并以营建业、制造业等行业为主,有6家则减徵至50%。
吴依婷呼吁,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工作伙伴,事业单位应致力职业灾害预防作业,重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共创优质工作环境,并可降低职灾保险费率,达到双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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