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女神郑家纯(艺名鸡排妹)在脸书粉专抨击自己的大腿18岁时被高雄元和雅医美诊所抽脂抽坏,还爆料该诊所纠纷不少,元和雅不满提告妨害名誉不成,另求偿民事赔偿300万元。高雄地院认为,鸡排妹无法证明自己被整坏,公开言论让医美商誉受损,判赔90万元,可上诉。

鸡排妹2020年12月在个人脸书粉专贴文指出,自己大腿做过两次抽脂手术,18岁时在元和雅做坏了,导致得另找医美做第二次补救。一周后鸡排妹又爆料,转贴多名宣称也遭元和雅整坏的病患来信,甚至还有病患踢爆「男谘询师会看女客和代言女星的术前裸照、阴道紧实术前照,一起笑一起讨论」,鸡排妹还强调「支持挺身反抗元和雅」。元和雅认为名誉受损,愤而提告。

鸡排妹表示,确实在2012年3月和元和雅诊所签订肖像权合约,但当时她尚未成年,在书写「感谢元和雅诊所」是为了感谢他们买她的写真集。她的大腿抽脂部位确实如脸书上所写的有问题、需要修护,也确实找了其他医师评估后补救。

「这些病患都是20岁的年轻人,不知道主张自己的权利,误信诊所会帮她们修护!」鸡排妹强调,元和雅有非常多医美纠纷,身为公眾人物,拥有话语权,更该为市民发声,她确实收到不少元和雅术后的照片和病患与员工对话的纪录,内容都是「不提告协议书」。在她协助下,确实帮助某些病患争取到权益,元和雅也付出责任。

检方认为,整形结果是美是丑,是个人主观想法。一般人接受整形手术后,本来就可针对自身状况及手术成果评论,鸡排妹的言论也不是凭空捏造或恶意为之,也算替病患发声、争取权利,她的贴文更是可受公评的善意言论,不算加重诽谤。元和雅具有相当规模,又是有知名度的医美诊所,全国客户眾多,对于整形技术和客户隐私等议题,应属可受公评之事,最后认定鸡排妹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该案上诉至高雄高分检后也遭驳回。

元和雅不满商誉受损,另提民事告诉,求偿300万元。法官认为,鸡排妹确时已在写真书上留下感谢医美的言词,事后又称被医美整坏,却未能证明「整坏」的事实为真,仍应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替网友发声也是,鸡排妹的言论确实害医美商誉受损,判赔9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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