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已婚陈姓男子出轨,与洪姓小三性交超过100次,直到其妻子碰巧目睹2人的亲密对话纪录,不伦恋才曝光。新北地院审结,判陈男与洪女须连带赔偿3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妻主张,与陈男自2011年间结婚,育有3名子女,未料陈男与洪姓女子过从甚密,每周发生1次性行为,还有包养、经常透过电话或传讯息的方式互相说爱妳等情节,都已经严重侵害她的配偶权,故依法向2人请求连带赔偿金100万元。
对此,洪姓女子辩称,不知情陈男已婚,至于陈妻主张她才向陈男索讨生活费 一事,她因经济状况不佳,才曾于2020年间询问陈男可否给她生活费,并非包养关系;陈男则说,他与洪女仅是有共同话题、说心事的好友,绝对没有发生过性行为。
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陈妻与丈夫的对话纪录,其中陈妻曾问,「你主动找她当小三她有拒绝你吗?」陈男应答有,而陈妻再问,「你们做了将近100次。没戴套几次?」陈男则回应,「有戴啊,都戴」等语,法官认定陈男与洪女的确发生性关系,但次数不得而知,互动也明显互吐爱意,认为2人侵权属实,酌情后判2人应连带赔偿3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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