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杨姓人妻怀疑丈夫出轨,便偷偷在主卧室装设针孔摄影机,果真拍摄到丈夫带一名女子回家发生性行为,并向2人提出侵害配偶权求偿,杨女则遭其丈夫控告妨害秘密。案经上诉,桃园地院审结,依妨害秘密罪,处杨女拘役50日,缓刑2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杨女与丈夫同住在桃园一处住宅,因杨女怀疑丈夫在外另有交往对象,2021年4月间便在2人的卧室床位正前方的纸箱中装设摄影机,窃录下丈夫与另名女子性交的过程,还以此影片提出侵害配偶权诉讼,杨夫不满隐私遭侵害,故报警控告妻子。
对此,杨女坦承未经丈夫同意就装设摄影机,但称镜头是摆在衣柜上,她是害怕年纪仅国小的孩子发生意外才装设。检察官核对杨女及杨夫的说法,以及放在卧室的纸箱照片等,确认杨女的确有窃录行为,依法将其起诉。
一审桃园简易庭认为,杨女未经丈夫同意,竟擅自装设录影设备且藏匿于箱子中,放置于卧房内,窃录丈夫与另名女子的身体私密部位,侵害2人隐私甚鉅,惟念杨女认罪,非无悔意,并衡以被告之犯罪动机等一切情状,依妨害秘密罪,处拘役50日。案经上诉,桃园地院认为此刑罚暂不执行为适当,予以缓刑2年,另须参加2场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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