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3年前向媒体爆料指控一名富二代骗她感情还让她怀孕,但对方的日籍妻子透过新闻媒体报导得知后,向她提告求偿1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她明知富二代已婚,却仍与他发生性行为,已侵害配偶权,判决须赔偿他的妻子20万元。可上诉。

日籍女子提告主张,她与老公在2014年间结婚迄今,婚后育有3女,2020年9月间她经友人告知新闻媒体报导,才知道该名女子与她老公交往并发生性行为而怀孕,并透过媒体爆料,尝试与她老公联络,破坏她家庭和谐,须赔偿100万元。

台北地院依据被告的女子与富二代的对话纪录发现,她曾说「现在各自处理好自己的事,这样对我们也许都轻松,谈感情等恢復单身」,她已知对方尚未离婚,之后却仍与他发生性关系并怀孕,判决须赔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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