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检署去年在侦办桃园某诈骗集团时,意外发现遭羁押嫌犯竟能私下取得香菸,追查后发现是名看守所个案管理师受某受刑人朋友所托,买了近5千元香菸偷带入所内;该名管理师称未获利、有子女须扶养,盼能获缓刑,但法官认为他身为公务员,贪污事实明确,判刑1年4个月。
苗栗地检署去年追查一起桃园诈骗集团案,在羁押犯人时意外发现有人待在苗栗看守所内竟能拿到香菸等物资,追查后发现看守所的吴姓个案管理师涉嫌重大,吴男去年7月遭搜索后被羁押,检方查出他在去年2月至5月,累计帮忙在外买了5000元香菸进入看守所,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
法官调查,吴男自2019年4月起担任所内个案管理师,负责毒瘾及酒瘾处遇收容人出入监评估、个案管理、出所转衔及追踪协助毒瘾及酒瘾处遇等相关业务等,属依法令服务于国家所属机关、具有法定职务权限之公务员;吴男却受所内刘姓受刑人的友人所托,私下买菸入所。
吴男辩解,未获得任何利益,只是单纯受人所托,且香菸价值不高,他未有有其他犯罪纪录,目前失业、有2名幼女需抚养,希望判处缓刑;法官认为,吴男利用职位图利受刑人,不仅损及公务机关声誉,也影响监所管理及秩序,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决吴男1年4个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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