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口罩令松绑,医疗院所纷纷宣传各种整形、微整形医美疗程,吸引民眾前来谘询、购买疗程,然医疗机构经常刊登的体验价、周年庆、回春等推销用语,却已经触犯法律。台北市卫生局去年起截至2月19日为止已针对60件医疗广告违规,开出总计330万元罚锾。
医疗院所推出「体验价」、「买一部位优惠加购另一部位」、「周年庆优惠」等广告,皆已触犯法律。卫生局医事管理科视察吴秀娥解释,医疗院所只要透过优惠、赠送疗程等方式意图促销疗程,便已违反《医疗法》,卫生局每年接获超过500件检举,显见潜在违规医疗广告之多。
吴秀娥指出,卫生局去年受理529件检举,最终裁处47件违规医疗广告,罚锾共263万元,今年至2月19日为止,计有13件违规医疗广告,罚锾累计67万元,违规原因以优惠为大宗,其次为夸大疗效。
她举例,医疗机构广告宣称舒顏萃(俗称童顏针)具回春功效,亦或称人体部位手术、雷射,可照顾另一半需求、有助改善性关系,诸如此类无法证明内容真实性的广告,都已经违反《医疗法》,可裁处新台币5万至25万罚锾。
卫生局建议,民眾选购医美疗程时,应检视医疗机构开业执照、检视医师执业执照、充分与医师沟通欲改善部位、由医事人员亲自执行疗程及确实瞭解疗程效果、详阅卫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医学处置同意书及说明书范本,并要求开立收据。
民眾如对美容医学有相关疑问,可至「卫生福利部医事司美容医学资讯专区」查询相关法令及卫教资讯,亦可拨打台北市民当家热线1999转7106、7100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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