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搭公车时,见5岁女童趴在母亲身上,竟起淫念,动手摸了女童屁股2次,另在超商门口对着等候绿灯要过马路的14岁少女,偷摸屁股。台北地检署依2个性骚扰罪起诉李男。
起诉指出,李男于去年11月4日上午7时5分,在北市松山区八德路某超商门口前的人行道上,见14岁少女在该路口等候绿灯之际,用手触摸少女屁股一下。
4天后,11月8日下午1时25分,李男搭乘北市266号大南公车,行经北市林森北路与南京东路口附近时,见5岁女童趴睡在母亲身上,竟用手触摸女童屁股2次。
事后少女及女童母亲分别向松山、中山分局报案,警方调阅监视器,查出都是李男犯案,将李移送北检侦办。检察官认为李男违反《性骚扰防制法》,涉嫌2次性骚扰,请求法院分论併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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