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订4月实施的部分负担新制,上路日期再延宕。健保署原规划急诊依医院层级及检伤分类收取部分负担,在大医院,严重程度较低的1、2级少收费、4~5级则多收费,引发医界担忧。急诊医学会建议将急诊部分负担与检伤分类脱鉤,全依医疗院所层级收取,以免医病衝突,健保署也採纳医界建议,决定重新规划收费标准,诊所、地区医院维持不变,区域医院、医学中心则收400、750元,预计7月上路。
健保署原先规划,为避免轻症病患塞爆大医院,区域医院、医学中心依3种检伤分类收取部分负担,1~2级收取200或300元、3级收取300或500元、4~5级则收600或800元。急诊医学会理事长许建清对此感到担忧,认为该做法令不同检伤分类的收费差异更大,恐引发争议。
许建清举例,病患若2次都因腹痛到急诊就医,前次被归类为第3级,第2次却被归类为第4级,依原先方案,收取的部分负担将有300元的差距,病患可能觉得不公。光是现行作法(医学中心1、2级收450元,3级以上550元)的100元之差,就已有争议,建议政府别将部分负担与检伤分类绑在一起,毕竟急诊最大的负担不是轻症的壅塞,而是待床病患的壅塞。
台湾医务管理学会理事长洪子仁也支持急诊部分与检伤分类脱鉤,病患刚入急诊室的分类只是初步判定,在病情演变之下,最后的诊断可能不同,除会引发疾病关系的紧张,也会造成就医费用难以预测。医疗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雅惠也强调,检伤分类不等同轻重分级,急诊轻症个案留观后演变为重症的案例屡见不鲜,朝层级分级收费是更合理的方向。
健保署长石崇良说,经搜集急诊医学会、区域医院协会、医学中心协会等单位意见后,健保署决定调整急诊部分负担收费机制,诊所、地区医院依现行作法收取150元;区域医院多收100元,共收取400元;医学中心则比现行多收200元,共收750元部分负担。
经健保署试算,新作法在落实分级医疗的同时,也确保急诊收费不会低于门诊收费。石崇良举例,病患至医学中心门诊就医,将收取基本部分负担420元+药品部分负担至多300元,合计720元,在同一医院急诊则收750元,可将急诊资源留给需要的人。健保署本周着手展开法制作业的准备,预计4月重新预告,并在7月与药品部分负担新制一併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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