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与卫生福利部3月22日联合查察儿童福利联盟,在财务及会务方面,发现有儿福联盟在内部控制、董事会、监察人及人事制度等4个层面均有缺失与待改善事项,将与卫福部本周内发文请儿福联盟于2周内提出检讨改善报告。

1岁多男童遭儿福联盟转介照顾的保母虐死,引发社会震惊。教育部与卫福部22日联合查察儿福联盟财务、会务及收出养业务等相关事宜,其中教育部负责查核的财务及会务方面,发现儿福联盟有4项缺失。

教育部表示,儿福联盟内部控制层面,108年订定内部控制制度,惟无专任或兼任稽核人员执行内部稽核书面纪录,且控制作业未涵盖所有行政面向。购置不动产需求与选址等事前评估作业,也欠缺内部控制与书面文件。

至于董事会,教育部查核认为,儿福联盟董事为无给职,均未支领车马费。惟查董事会议讨论与其他非营利团体合作办理儿童福利相关业务时,部分董事有应迴避而未迴避情事。

监察人层面,教育部说,儿福联盟捐助章程规定得设置监察人,非强制规定。但经查,儿福联盟前数届均有选聘监察人,惟自110年后未选聘监察人,致未能发挥内部监督之机制及功能。

人事制度层面,教育部指出,儿福联盟薪资依员工薪资表发薪;组织架构上,于董事会下实际置执行长及策略长两个职位,惟其权责与职能分工,未见于任何书面规章。

至于儿福联盟财务,教育部说,111年度收入用于人事费用约51.25%;用于服务费约44.22%,经儿福联盟委托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之查核报告,尚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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