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税署说明,直辖市及县(市)地方税稽徵机关已陆续寄发房屋税缴款书予纳税义务人,倘纳税义务人尚未收到,请儘速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稽徵机关申请补发,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凭证、已注册健保卡及密码,或行动自然人凭证(TW FidO),登入「地方税网路申报作业网站」,线上查缴税款。赋税署特别提醒,切勿点选来路不明之连结,以免上当受骗。
该署进一步说明,房屋税为直辖市、县(市)税,其税课收入为地方政府主要财源之一。地方政府之各项建设,举凡与民眾生活密切相关之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社会福利、道路、桥梁、沟渠、治安、消防等支出,均有赖房屋税税收支应,为促进地方建设与繁荣,吁请纳税义务人如期缴纳。
赋税署补充说明,为鼓励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税负,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全国归户差别税率2.0(俗称囤房税2.0),该新制房屋税于明年114年5月1日首次缴纳;今年期房屋税仍按旧制规定课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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