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爸爸今年度欲将其所有土地公告现值及房屋评定现值计新台币80万元的车位赠与儿子蔡小弟,国税局表示,蔡爸爸本年度无其他财产赠与,该车位赠与价额虽未超过赠与税免税额244万元,但向地政机关办理产权移转登记时,需检附稽徵机关核发的赠与税免税证明书,蔡爸爸应申报赠与税才能取得该证明书。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近期接获民眾询问,赠与财产在赠与税免税额范围内,是否均免申报赠与税,产生疑义。
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4条第1项规定,赠与人在一年内赠与他人的财产总值超过赠与税免税额者,需于超过免税额的赠与行为发生后30日内办理赠与税申报。
但赠与的财产,如须办理移转登记,因地政机关及其他政府机关或公私事业,于办理赠与财产的产权移转登记时,需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2条规定,检核稽徵机关核发的赠与税缴清或免税证明书等,始得为移转登记。
因此,纵加计同一年内赠与他人财产总额未超过免税额,仍应申报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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