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子小萱与男子阿国(均化名)婚后育有2男1女,小萱指控阿国性格自负、自私,未曾协助照顾子女,且对家人及子女吝啬,更是懒惰及不孝,还沈迷网路游戏,经常无工作也未负担家庭支出。阿国还占有欲极强,甚至看不起她,更呛声「乾脆去当妓女」,不满阿国种种恶劣行径,最终选择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指称,阿国完全不负担家计,生活上都靠公公资助。而且阿国生性多疑、控制及占有欲强,更是看不起她,还说她没读书、没有知识,对她做出许多不堪同居的虐待,让她生不如死,甚至还说要与她同归于尽,也曾动手打伤她。

双方因观念不同常发生争执,因为阿国不给生活费,她便独自搬出在外工作、居住。不料,阿国竟要她乾脆去当妓女,并拒绝照顾孩子们,她仅能请托娘家母亲的来台协助。双方分居迄今已逾3年,阿国从未关心她,直到她提出离婚的请求,阿国才开始联络,但多是命令她协助子女处理事情。

阿国辩称,当年的肢体衝突只是单一、偶发,事后已向小萱致歉并请求宽恕,并经小萱撤回伤害告诉,且双方婚姻关系回復良好,因而在之后还再生了小女儿。双方虽因子女管教等问题,偶有口角争执,但他均是与小萱善意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并无谩骂、侮辱,也未再有肢体衝突。

阿国表示,小萱从事按摩工作,还以以工作需要为由,自行离家居住在公司,迄今未与他及子女3人共同居住,双方虽然已经分居,并非无正当事由而未履行同居,与恶意遗弃的离婚事由不符。

法官审酌,阿国长期忽视小萱所需,未能提供精神或经济上支援,双方欠缺良好沟通模式,导致夫妻关系产生隔阂。且自小萱因工作搬离共同住处后,分居迄今逾3年,期间小萱仍会关心与照料子女,但双方并无实质的情感维繫及夫妻亲密交流。

法官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判决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而未成年的次子及么女的权利义务之行使或负担,由小萱与阿国共同任之。并由小萱与未成年子女同住,由小萱负主要照顾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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