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后的房产报税,如何省下更多税金?有民眾询问,前夫将土地赠与她,但房屋所有权仍归属前夫,而她的户籍始终设于该处,是否能申请地价税自用住宅,享有优惠税率?

对此,新竹县政府税务局表示,想申请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优惠税率,需符合5要件:

1、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于该地设有户籍登记。

2、房屋无出租或供营业用。

3、土地上房屋为土地所有权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所有。

4、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700平方公尺(211.75坪)内。

5、土地所有权人与配偶及未成年受扶养亲属,适用自用住宅优惠税率以一处为限。

税务局表示,因该民眾与前夫已无婚姻关系,因此不符合上述第3项规定房屋属配偶所有的条件。

此外,常见的情形为房屋的设籍人和所有权人是即将结婚的男女朋友,由于尚未建立婚姻关系,因此也不符合上述自用住宅申贷的第1项规定,即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于该地设有户籍登记之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自用住宅用地享有税率低的优势,仅需按千分之2课徵,且不採累进税率。反观一般用地,其基本税率为千分之10,并依据土地所有权人在同一县市的土地地价总额,适用税率从千分之10递增至千分之55的累进计算方式。若土地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则改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徵,导致地价税负至少增加4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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