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近年来节节攀高,不少民眾继承房产时都担忧要缴高额的遗产税。恩典法律事务创办人苏家宏就呼吁,丈夫过世后,妻子得先处理好两个问题,再继承遗留下来的不动产,否则就会面临多缴税的窘境。他强调,正确运用法律,才是避免烦恼的最佳方案。

苏家宏在个人粉专发文指出,夫妻一方骤然离世,此时复杂的房地继承,如果没有处理好,往往会成为意想不到的烦恼,他建议妻子先考虑两个问题,一是丈夫留下来的房子或土地要不要卖,二是用什么「法律关系」来继承。

苏家宏指出,如果夫妻所居住的房子是记在丈夫的名下,太太也希望能居住到终老,决定不要卖的话,太太继承丈夫的房地,未来不会出售,太太本人就不会碰到缴交房地合一税或土地增值税的问题。但如果太太希望继承丈夫的房地后,将会出售这继承的房地,就要特别小心了!

他举例,丈夫如果在111年8月1日购买房地,一年后过世,太太继承房地后在113年5月20日出售,因为持有时间短于2年,房地合一税率高达45%。

此外,他还指出,如果太太决定继承房地后要出售,更要注意是用什么「法律关系」来继承?若是以继承权取得,那就是以丈夫过世时(113年)取得房地的公告价做计算基础;但如果用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取得房地,是以丈夫原始购买(111年)取得房地的公告价做计算基础,可能会比继承权取得房地,缴交更多的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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