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周姓男子与妻子在结婚8年后离婚,但2人关系还不错,不仅共同扶养小孩还同居,不料这样的关系在维持3年后,竟因孩子的压岁钱起争执,周男甚至还因此家暴前妻,吓得前妻连夜逃回娘家并声请保护令,随后还向法院声请改定未成年监护人,案经法官审结后,裁准孩子的监护权为前妻独有,且周男每月要付2万余元的扶养费给前妻。
判决书指出,2012年周男与妻子结婚,婚后育有2子,2020年周男结束8年的婚姻关系,但他与前妻约定一同担任未成年子女的亲权人,且2人还是保持同居关系,不料,2023年他们竟然因孩子的压岁钱起争执。
周男认为孩子的压岁钱应该要拿去花用、买东西吃,前妻则认为要存起来,2人意见不合大起争执,周男还情绪失控持折迭椅往墙壁砸、并徒手殴打前妻四肢,导致前妻多处挫伤。
事后,前妻带着孩子连夜逃回娘家,并向法院声请保护令,期间在社工的陪伴下,透过视讯的方式向周男讨论扶养费事宜,不料周男竟扬言:「我不会给你好过!我一毛都不会给你!」前妻心灰意冷,向法院声请改定未成年监护人,寧愿一人独力扶养孩子,也不愿再与周男有所联繫。
案经屏东地院审结后,法官裁准孩子的监护权为前妻独有,且周男每月要付2万余元的扶养费给前妻,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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