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蔡姓人妻在与方姓丈夫闹离婚期间,与辜姓男子外遇还产下一子,方男得知后拿出「婚后协议书」怒告蔡女索赔100万元,蔡女虽哭穷一毛钱都不想给,但协议书白纸黑字写下「外遇者需付他方惩罚性违约金百万」,案经法官审结后,判蔡赔10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方男与蔡女结婚后在2016年分居、2019年还闹上法院要离婚,但方男发现蔡女在离婚官司审理期间竟外遇郭姓男子还产下一子,他一怒之下拿出他与蔡女签订的「婚后协议书」向对方索赔违约金100万元。

该婚后协议书白纸黑字写下,「甲乙双方同意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不发生…第三者外遇等行为…需给付他方惩罚性违约金100万元整」。对此,蔡女坦承,她外遇生子,但又称拿不出100万元,她一毛钱都不想给。

案经屏东地院审结后,双方签订的婚后协议书合情合理,且蔡女外遇生子对方男来说损害非轻,所以违约金额并无过高,因此依该协议书判蔡女赔10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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