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小萱(化名)在生日的前1天的晚上,父亲阿国(化名)到她的房间,竟以若不服从他的要求,就要把小萱的母亲赶出家门,小萱因此心生畏惧,不敢出声喊叫及反抗,惨遭强行性侵得逞。事后小萱因有自伤的行为,被同学发现后告知老师,小萱这才吐露被父亲侵犯的实情。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事发是在她生日的前1天晚上,父亲到她的房间里,一开始是说要找妹妹玩,没想到却是对她性侵,她有表达不愿意,但父亲仍不顾她的反对,甚至也没有戴保险套,性侵她后并在体外射精。
小萱悲诉,当初她没有告诉别人,是因为父亲拿母亲威胁她,如果她敢跟别人讲,父亲就会去弄死母亲,父亲还说如果如过跟阿嬷讲,就不让她去上课,所以她就选择隐忍不讲,后来是因为老师说会保护,她才选择讲出来。
阿国辩称,他没有这样做,他没有跟小萱发生性行为;辩护人则辩护称,小萱与母亲就有无遭到性侵害,2人的证述不一致,而且小萱指称遭到父亲性侵,仅有供述而无实质证据。
法官考量,阿国身为人父,竟未能善尽妥慎照护之责,无视小萱年纪尚幼,罔顾小萱身心人格的健全发展及心灵感受,仅为满足个人性欲做出犯行,造成小萱难以磨灭的伤害。
法官审酌阿国始终否认犯行,未见反省且未能与小萱及其母亲达成调解或赔偿,并考量阿国的犯罪动机、目的及手段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国犯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9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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