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拟调查内政部要求性别变更者须手术一案,内政部今天表示,性别变更议题涉及医疗专业与卫福部等多个部会权责,性别变更如何认定,政府刻正研议朝法制化方向规范,并无怠惰,也将配合监察院调查。
内政部97年11月3日令要求性别变更者须手术,遭监委质疑拟立案调查,内政部说明,目前出生登记系採生理性别,亦即依据医疗院所开立之出生证明书所载性别,予以登记。
行政院卫生署于2008年针对性别变更认定要件等事宜召开会议结论,性别变更要件为经两位专科医师评估鑑定之诊断书及完成不可回復性之手术。
内政部指出,内政部是依据上开会议结论,于2008年11月3日函释当事人须检具2位精神科医生鑑定诊断书及原生理性别性器官摘除手术完成诊断书等证明文件,申请办理性别变更登记,让户政事务所办理性别变更登记案件有所依循。
内政部强调,性别变更议题,除当事人个人身分转变外,尚全面性及于社会共同生活不特定关系人,更涉及社会群体生活秩序应如何调整及维护,其影响之范围与程度既广且深,攸关重大公共利益。
自2022年至今,行政院已多次邀集相关机关就年龄等性别变更要件、行政及司法等审查模式、性别变更后身分法律关系,以及兵役、产假、生理假等性别变更效力议题,召开会议共同研商。
内政部强调,政府会持续搜集相关影响评估意见,也会尊重医疗专业的判断,并参考国外法制,研议性别变更认定要件,朝法制化方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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