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小萱(化名)生下孩子后不久就人间蒸发,40年来从未照顾、联繫!孩子指控,近日他收到社会局通知,要求他出面处理生母的生活照顾事宜,让他又惊又怒,因为母亲自他出生满月时就无故离家,从未尽过任何母亲的责任,愤而依法声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孩子控诉,母亲小萱在1983年,他刚出生满月时就已经离家失踪,之后从未与他有过联繫,更没有提供任何扶养费用。而他的父亲则是长年在外地工作,但是收入并不稳定,所以根本也无暇顾及到他。

他自幼就是全靠姑姑、姑丈扶养长大,母亲当年离开之后,双方就再也没见过面。直到去(2024)年底,他突然接到社会局的寄来的函文,要求他负责处理母亲的生活照顾安排,这真的让他感到十分莫名其妙。

因为他与母亲毫无任何感情,对方已经消失几十年,如今却要他负担生活照顾费用,这对他来说根本是沉重负担,因为他早已成家,还有即将出生的孩子需要养育,「实在没有能力再多一个人要养」。

法官认,民法规定直系血亲之间互负扶养义务,但若受扶养者对负扶养者「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时,法院得免除其扶养义务。法官审酌,小萱作为母亲,自孩子出生不久后就离家,完全未履行应尽的母职责任,确属「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因此依法免除孩子的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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